全体2027届本科毕业生: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初评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,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努力进取、奋发向上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依据《江西理工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相关规定,学院将组织开展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初评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学院全日制在籍2027届本科毕业生
二、评选时间
2026年11月3日—11月19日。
(1)班级材料收集评议时间:2026年11月3日—11月10日;
(2)学院审核公示时间:2026年11月11日—11月19日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捍卫“两个确立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2.关心集体、尊重师长、友爱同学、文明礼貌、诚实守信,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热心社会工作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。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
3.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。在校期间前六个学期的平均绩点列本专业班级的前30%,无不及格现象(截止参与评选时);国家英语四级达到425分(修读日语的学生不作要求)。
4.在校期间每学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(含校级)的“五好表彰”(含五好学生标兵、五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社会工作奖、社会实践奖、社团骨干奖、道德风尚奖),或者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等。
5.坚持体育锻炼,身心健康,达到《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合格及以上标准(经学校批准准予年度免测的除外)。
四、具备下列条件者,经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研究认定,可以评为优秀毕业生的情形
1.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,或做出突出贡献,获得省、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公开表扬的毕业生;
2.毕业生未满足每学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(含校级)表彰的条件,但在未满足条件的学年有其他突出表现,如获得省级(含省级)以上荣誉。
五、经初评为优秀毕业生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将取消其荣誉称号
1.在毕业离校前因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;
2.前七个学期的平均绩点未达到本专业班级的前30%、有不及格现象的;
3.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未达到本专业班级的前40%的。
六、评选程序与材料要求
1.个人申报:符合条件学生自主填写申请表,准备事迹材料、荣誉证书扫描件提交至本班班主任/辅导员。
2.班级评议:各班组织班级评议,广泛征求意见,形成班级推荐意见,将推荐名单及全套材料报送学院。
3.学院审核公示:学院在征求班主任、辅导员、专业教师意见基础上审核材料,确定学院推荐名单,在学院范围内公示;公示无异议后,汇总材料上报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。
4.材料清单:申报材料包含所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荣誉证书扫描件。
5.工作要求:各班严格审核申报学生绩点排名、获奖情况、资格条件,从严把关,杜绝不符合条件人员上报。
6.报送时间:各班务必于11月10日19:00前将本班申报材料(初评阶段仅提交电子材料)打包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:2855700177@qq.com。
江西理工大学环境工程学院
2026年11月3日